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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客确实被打 “天价鱼”事件调查结果公布

2016-02-21 央广新闻

内容提要
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消息,松北区“天价鱼”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,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,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,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,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。




事件回顾


2月9日,来自江苏的陈先生和家人共计20人在导游的带领下到哈尔滨“北岸野生渔村”就餐,当时看到鱼的价格是398元/斤和298元/斤。


根据网上粘贴的结账单,这顿饭总价为10302元。其中,鳇鱼中段铁锅14斤4两、5731.2元,赶条鱼中段铁锅炖7斤6两、2279.7元,雅罗铁锅炖5斤5两、1662.84元。


游客称饭店擅自添加鱼的重量,为此,在结账时与店家发生了争执,并随后拨打了110报警。


2月12日,陈先生以网名为“jack光头”发布微博称,春节期间在哈尔滨市松北区“北岸野生渔村”(实际名称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渔村饭店)吃饭时“被宰”,引发网民热议,被舆论称为“天价鱼”事件。



陈先生微博截图


调查结果 | 涉事饭店把养殖鱼当野生鱼卖


2月14日
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。


2月15日
调查组公布了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,引起公众质疑。


2月16日
哈尔滨市政府召开会议,专题研究部署“天价鱼”事件调查工作,责成市相关部门立即介入指导,要求松北区政府充实加强调查力量,依法、公正、客观地开展调查取证,尽快完成调查处理工作。


调查组经进一步深入调查,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。调查确认:“北岸野生渔村”把人工养殖鳇鱼当野生鳇鱼售卖,欺诈消费者;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到期未按时申请延续,无证经营;证照与牌匾名称不符,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、点菜单上签字系饭店服务员所签;双方发生过肢体冲突,陈某被打情况属实;民警张某某出警存在不规范、不文明执法行为。


处罚决定  |  吊销饭店执照 店主被罚50万元


鉴于“北岸野生渔村”存在欺诈消费者、餐饮服务许可到期后仍擅自经营等问题,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月17日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。日前,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出处罚决定,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,对店主马某某罚款50万元。


北岸野生鱼村老板马某某


松北区已对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松北区城市管理局、松北公安分局太阳岛派出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启动问责程序,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严肃处理。


哈尔滨市政府认为,“天价鱼”事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,损害了哈尔滨城市形象,暴露出有关部门存在监管缺失、工作不深入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,要以此为鉴,深刻反思,切实加强餐饮等消费市场管理,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的消费环境。目前,哈尔滨市已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,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严处一起,举报一起追究一起,绝不姑息,绝不护短。


哈尔滨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涉事饭店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表示歉意,对消费者的中肯批评表示感谢,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提供的有益调查线索和工作建议表示感谢,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。


焦点问答


关于“天价鱼”事件的几个关注焦点,央视记者在今天凌晨独家专访了调查组的负责人,哈尔滨市松北区副区长丁伟。

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w0185miz17w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视频:哈尔滨“天价鱼”事件调查组负责人接受采访


焦点1:鱼本身是否缺斤少两?陈先生说是“十斤四两”,饭店说是“十四斤四两”,哪个准确?


丁伟经过调查取证、核实,认定鱼重是十四点四斤。


焦点2:确认单上的“陈”字签名是服务员按照消费者授意代签,还是后来偷偷签上的?


丁伟字不是陈先生本人所签,应该是服务员签的,但是否为陈先生同意让服务员代签,暂时无法掌握。


焦点3:双方发生肢体冲突,是谁先动的手?


丁伟通过调取录像和现场核实,确认双方发生了互相推搡的过程。先动手的是一名姓邵的人,既不是消费者一方,也不是饭店一方,而是与陈先生等人同时在饭店吃饭的人。


焦点4:陈先生称,在警察到达现场之后,饭店人员还打了他的头,是否可以确定?


丁伟录像显示,饭店老板马某打了陈先生头部一下,有这么一个现场影像。


焦点5:鳇鱼标价398元/斤是否存在价格欺诈?进货单标价190元/斤是真的吗?


丁伟通过调查饭店的进货渠道,了解到鱼的进货价大概是30元/斤,此前饭店出具的价格190元/斤的进货单是伪造的。


焦点6:鳇鱼是野生的吗?饭店还有哪些涉嫌违规的地方?


丁伟通过核对饭店的营业执照,发现其注册名称是“北岸渔村”,在经营过程中加了“野生”两个字,与当初登记注册的证照不符,具有欺诈行为。同时,饭店的餐饮许可证期限到2016年2月4日,已经过期了。而进货价30元/斤的鳇鱼卖到数百元一斤,价格应该说有点虚高。此外,上海等地游客反映的“被宰”情况仍在核查中,等结果出来之后将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


焦点7:是否存在导游、出租车司机把游客骗过来从饭店拿回扣的情况?


丁伟通过调查和对饭店经营者的取证,发现该饭店曾经存在过对导游进行回扣的行为,但是,陈先生此行没有发现这种现象。


焦点8:警察在现场执行公务时是否有抽烟等不规范的情况?会问责吗?


丁伟警察在调解过程中,没形成调解协议书,同时在出警过程中有语言不规范和抽烟的行为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管理条例》内部条例,属于不规范执法,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。


焦点9:本月13日陈先生在网上曝出“被宰”情况后,调查组于15日就得出了“没有违法”的初步结论,调查结果有地方保护色彩,是工作不完善、能力不足吗?应该怎么理解?


丁伟问题是这样,因为在2月9日,陈先生到哈尔滨市松北北岸野生渔村就餐之后与店家发生争执之后,13日发了一篇微博,14日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天,在接到微博举报之后,我们抽调了一些专职人员来核实该问题,针对网友的热议,应该说,这项工作我们开展得比较及时,但是由于陈先生给我们留下的三种联络方式,两个手机、一个微信,都联系不上,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了单方取证,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调查报告,当时是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媒体关注,就对外发布了。 这个应该是工作中,我们存在一些失误。


焦点10:对于调查组的失误会有相应的问责办法吗?


丁伟有,针对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失误情况,松北区委、区政府已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松北区市场管理局、松北区城管局和公安分局部分人员进行行政问责。此外,这次事件引起我们的高度反思,我们举一反三,在今后加强市场的依法依规监管,营造好的氛围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。而在一些环节上我们缺少一些监管的制度,需要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,加强政府的监管,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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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综合新华网、央视、法制晚报等报道

本期编辑:石玲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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